【財報】為何全額商譽法(Full Goodwill)的股東權益較高?
為何全額商譽法(Full Goodwill)的股東權益較高?
這與非控制權益(Non-controlling Interest, NCI)的衡量方式有關。
NCI 被列為合併報表中「股東權益」的一個組成部分。
Full Goodwill (全額商譽法):NCI 是按其收購日的公允價值(Fair Value)來衡量的。這個價值包含了屬於 NCI 的那部分商譽 。
Partial Goodwill (部分商譽法):NCI 僅按其在子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中的比例來衡量。這意味著 NCI 的價值中「不包含」商譽。
由於全額法認列了屬於 NCI 的商譽,其 NCI 的金額會比部分法更高,進而導致總股東權益(Total Equity)也更高。
這個觀念的核心在於:會計平衡公式(Assets = Liabilities + Equity),以及我們如何看待「不屬於母公司的那些股東(NCI)」所擁有的價值。
簡單來說,全額商譽法(Full Goodwill)把子公司看作一個「完整的品牌價值體系」,而部分商譽法(Partial Goodwill)只看「母公司買下來的那塊價值」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