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財報】企業合併時使用的收購法(Acquisition Method)是什麼?
收購法(Acquisition Method)是用於處理企業合併(商業組合)的核心會計方法,當一家公司(收購者)獲得另一家公司(被收購者)的控制權時,必須使用此方法。
以下是收購法的幾個核心重點:
1. 資產與負債的公允價值衡量
收購者必須在收購日按照公允價值(Fair Value)衡量被收購者所有可辨認的資產與負債。
認列先前未紀錄的資產:收購者必須認列被收購者內部開發但未在原報表中出現的無形資產,例如品牌名稱或專利。
或有負債:若能可靠衡量,收購者也需在收購日認列被收購者的或有負債 。
2. 商譽(Goodwill)的認列
商譽是收購價格與被收購者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。
計算公式:
不攤銷,僅減值:商譽被視為具有無限壽命,因此不進行分期攤銷。企業必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減值測試(Impairment Test)。一旦提列減值,未來不得迴轉 。
全額商譽與部分商譽:
IFRS:允許選擇「部分商譽(Partial Goodwill)」或「全額商譽(Full Goodwill)」。
US GAAP:強制使用「全額商譽」。
3. 非控制權益(Non-controlling Interests, NCI)
如果收購者擁有的股份少於 100%,剩餘由第三方持有的股權稱為「非控制權益」。
資產負債表:非控制權益被歸類在合併資產負債表的股東權益(Stockholders’ Equity)項下。
損益表:非控制權益在合併損益表中作為淨利分配的一個項目列出。
4. 費用與特殊情況處理
交易成本:與收購直接相關的成本(如法律、顧問、評估費用)必須在發生時認列為費用,不能資本化為收購成本的一部分。
廉價購買(Bargain Purchase):如果收購價格低於取得淨資產的公允價值,則產生的差額應立即在損益表中認列為利得。
重組成本:與業務合併相關的重組預期成本不能認列為收購成本,而是在實際發生時列為費用。
5. 合併財務報表的影響
100% 整合:無論持股比例是多少(只要達成控制),合併報表會納入被收購者 100% 的資產、負債、收入和費用,之後再透過非控制權益來抵銷非持股部分。
內部交易消除: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所有往來交易與餘額都必須全額消除,以避免重複計算或提早認列收益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