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買權高估時,為何要「買入股票」?
當買權高估時,為何要「買入股票」?
一開始我以為減少買入股票,因為按照公式(買權價值=買入股票的成本−借入資金的現值),買權價值被高估,應該做空賣出,同時等號右邊也要做空賣出。
之所以會覺得應該「減少買入股票」,可能是把「買權(Call)」與「股票(Stock)」看成了同一種東西,但實際上它們是對沖關係。
因為套利是「不冒價格風險」與「不花自己的錢」。
當 賣出買權(Write a Call) 時,其實是站在買方的對立面。
如果未來股價大漲,買方會行使權利,必須賠錢。
這時候手上如果沒有股票,就會面臨巨大的損失。
為了消除這個風險(No price risk),必須在賣出買權的同時,手頭上也持有股票。
當股價大漲,賣出的買權雖然賠錢,但持有的股票賺錢了,兩者剛好抵銷。
這個「剛好能抵銷風險」的比例,就是我們算出來的 0.6(避險比率)。
舉例
模型算出的合理價值(3.71)=買入 0.6 股股票的錢−借來的錢
現在的情況是:市場價格(例如 5.00) > 模型價值 (3.71)。
套利者的行動是「賣掉貴的東西,買入便宜的東西」:
賣掉貴的東西:賣出市場上的買權(收回 5.00 元)。
買入便宜的東西:買入「0.6 股股票 + 借錢」這個組合(成本只需 3.71 元)。
因為「0.6 股股票 + 借錢」這個組合的未來現金流,跟「買權」是一模一樣的。
賣掉一個貴的買權,同時買進一個一模一樣但比較便宜的替代品,中間的差額(5.00 - 3.71 = 1.29)就是現賺的套利利潤。
買0.6 股股票的資金則透過借款,這樣開局的淨現金流就是 0,完全符合「不花自己錢」的套利原則。

